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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安全突发事件演练信息(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来源:www.xuniwu.cn   时间:2022-12-17 21:51   点击:266  编辑:admin   手机版

1. 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一旦发现有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托管班立即启动应急处理预案,采取应急措施。

1、停止供餐:立即停止食堂供餐。

2、及时报告:主班教师应立即向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小组汇报,

3、事件发生后,托管班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理小组,安排好分工,各司其职。老师及时听取事故情况报告,召开应急领导小组会议,制定处置对策,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全面负责事故处理工作;老师做好上报、安抚幼儿、家长工作;保健老师组织力量送医院及时救治;副组长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安排好必要的车辆,以备运送患病幼儿至医院及时救治,并保障抢救药品、消毒用品到位。

4、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发出求援,并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及时果断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

5、及时与发病幼儿家长取得联系,如实说明发病情况,做好家长思想安抚,力所能及地为家长做好服务工作。

6、保护现场。立即封存食堂炊事用具,饭菜成品,半成品,留样品及可疑食品,以便及时查找致病原因,期间,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食堂。

7、配合调查。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调查,按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8、控制事态。落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采取的其它措施,将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包括教学秩序和下一餐用餐等)。

2. 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处置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

公共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也面临多重目标抉择,但应该坚持“先救人,后救灾”的基本原则,将挽救生命与保障人身安全放在第一位,接下来才是尽可能减少其他方面的损失。同时要高度关注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有效地保护应急响应者,避免增加伤亡等次生灾害的发生。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面对紧张复杂的应急局势,必须成立高规格的应急领导班子,成立统一指挥的应急管理指挥系统,实现资源的整合调度,防止各自为政,必须确保政令畅通、高效应急。要充分发挥党委的统一领导作用和政府的主导作用、专业应急人员的技术作用形成应急合力。此外,应急处置工作还必须坚持分级负责的原则,要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3.社会动员,军地协同

公共突发事件影响范围广,应急挑战大,必须进行广泛的社会动员,实现多部门、多机构合力应对、协调联动。首先,整合政府、企业的力量,建立多方主体公共治理的网络格局,发挥整体效能。其次,如果事件的局势发展到了当地政府都控制不了的时候,就应该积极同周边政府建立同声相应的应急互助伙伴关系,统筹调动人力、物力、财力资源最后,要充分发挥武装力量在公共突发事件应急控制和救援中的突击队和主力军的作用,这是一种典型的军民团结、平展结合的策略。

4.先期处置,属地管理

通常,突发事件发生后,单位及直接受影响的机构要根据预案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迅速开展先期的处置工作,防止发生次生、衍生灾害事件,做好受影响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和事故现场环境评估等工作,并按规定及时上报有关信息,要主动引导舆论,防止谣言满天飞导致事件失控。

5.科学应对,专业处置

面对突发事件的发生,我们必须坚持科学应对,专业处置。要充分利用和借鉴各种救灾的高科技技术和设备,发挥专家的决策咨询作用,千万不能使性子,不顾科学规律蛮干。我们要充分利用专业人员的专业装备、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专业技术和方法,实现公共突发事件的专业化处置。我们要采取综合性与专业性相结合的救援策略,既要顾全大局又要体现专业处置原则。比如,大地震发生后,我们必须首先要有全局和整体救援策略,同时必须让专业的救援人员展开最快速的抢救工作。

6.信息沟通,舆论引导

突发事件发生后,一要紧急救援;二要调查、评估确认事件的原因性质;三要及时上报、发布相关信息,引导舆论导向。

3. 网络事件安全应急预案

网络安全应急预防工作包括舆论情况的出现,网络遭受攻击的应急预案,网络设备的瘫痪,以及网络正常工作的情况等等

4. 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处置预案怎么写

气象部门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实现气象部门应急预案的科学、规范化管理,提高气象部门应急保障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国务院办公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应急预案,是指各级气象部门为依法、迅速、科学、有序应对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第三条 气象部门应急预案的规划、编制、审查、发布、备案、演练、修订、培训、宣传教育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应急预案管理遵循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分级负责、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 应急预案编制要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制度,紧密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内容,切实提高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第二章 分类和内容

第六条 气象部门应急预案体系由国家、省、地、县四级应急预案构成,包括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气象保障应急预案、部门内部突发事件处置应急预案等三类。

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是各级气象部门依据本级政府气象灾害专项应急预案及所涉及的部门职责,为应对重大气象灾害,组织管理、指挥协调所管相关应急资源的应急行动计划和程序规范,必要时可根据应对响应需要制定分灾种应急预案。

气象保障应急预案是各级气象部门依据本级政府相关专项应急预案和其他部门应急预案及所涉及的部门职责,针对气象灾害外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和大型活动、重大工程建设需要提供气象应急保障而制定的行动计划和程序规范。

部门内部突发事件处置预案是气象部门根据工作实际,为应对可能出现的内部业务系统重大故障、突发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等事件而制定的具体行动方案。

鼓励相邻、相近的气象部门联合制定应对区域性、流域性突发事件的联合应急预案。

第七条 气象部门应急预案横向要与本级政府相关专项应急预案及其它部门应急预案相互衔接,纵向要与同类不同层级的应急预案内容各有侧重、相互协调。

中国气象局本级应急预案侧重突发事件的应对原则、组织指挥机制、预警分级和事件分级标准、信息报告要求、分级响应及响应行动、应急保障措施等,重点规范国家级层面的应对行动,同时体现政策性和指导性。

省级气象部门应急预案侧重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机制、信息报告要求、分级响应及响应行动、队伍物资保障及调动程序、市(地)级气象部门职责等,重点规范省级层面应对行动,同时体现指导性。

市(地)级气象部门应急预案侧重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机制、风险评估、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分级响应及响应行动、队伍物资保障、调动程序等内容,重点规范市(地)级和县级层面应对行动。

县级气象部门应急预案侧重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信息收集报告、应急处置措施、队伍物资保障等内容。

联合应急预案侧重于相邻、相近气象部门间信息通报、处置措施衔接、应急资源共享等应急联动机制。

第八条 各级气象部门可根据本单位的性质及突发事件隐患,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涉及本单位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及群体性事件的应急预案,预案应侧重明确应急响应责任人、风险隐患监测、信息报告、预警响应、应急处置、人员疏散撤离组织和路线、可调用或可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情况及如何实施等,体现自救互救、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特点。

第九条 各级气象部门可根据应急预案,并针对突发事件现场处置工作灵活制定现场工作方案,侧重明确现场组织指挥机制、应急队伍分工、不同情况下的应对措施、应急装备保障和自我保障等内容。

第十条 各级气象部门可结合具体情况,编制应急预案操作手册,内容一般包括风险隐患分析、处置工作程序、响应措施、应急队伍和装备物资情况,以及相关联络人员和电话等。

第十一条 对预案应急响应是否分级、如何分级、如何界定分级响应措施等,由预案制定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三章 预案编制

第十二条 各级气象局应当针对本行政区域多发易发气象灾害、需要提供气象保障的不同情况、内部主要风险等,制定应急预案编制规划,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订完善。

各级气象部门可根据应对本单位突发事件需要,制定本单位应急预案编制计划。

第十三条 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根据应急预案编制规划和计划适时成立预案编制工作小组,吸收预案涉及部门和相关单位业务人员、有关专家及有现场处置经验的人员参加。编制工作小组组长由应急预案编制单位有关负责人担任。编制联合应急预案的工作小组组长由牵头单位有关负责人担任。

第十四条 应急预案的编制应遵循完整性、科学性、可操作性和规范性原则,符合下列要求:

(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标准的相关规定;

(二)与上级及本级相关应急预案充分衔接;

(三)适应突发事件风险状况和具备相应的应急能力;

(四)应对措施具体,有可操作性;

(五)主体内容完备,责任分工合理明确;

(六)应急响应级别设计合理;

(七)文字简洁规范,通俗易懂。

第十五条 编制应急预案应当开展风险分析、应急资源调查和应急能力评估工作,分析应急预案适用范围、应急处置可能性、现有应急资源分布和具备的应急能力等情况。

第十六条 应急预案一般应当包括总则、组织机构与职责、信息报告与发布、预测预警、应急响应、事后处置、保障措施、附则、附件等内容。

(一)总则,包括现状、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编制目的、编制依据和适用范围等;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包括组织体系和责任体系等;

(三)信息报告与发布,包括信息报告和信息发布的原则、程序和时限要求等;

(四)预测预警,包括监测预测工作要求,可能发生且可以预警的突发事件的预警分级指标、预警的发布或解除程序等;

(五)应急响应,包括事件分级指标、预案启动、分级响应、扩大应急和应急结束的程序和措施等;

(六)事后处置,包括恢复重建和调查评估等;

(七)保障措施,包括资金、装备、技术及应急队伍,宣传教育、培训与演练、奖惩措施等;

(八)附则,包括名词术语、预案管理要求、修订情况和施行日期等;

(九)附件,包括风险分析和应急能力评估、工作流程图、有关人员和单位通讯录、应急资源情况一览表和相关应急预案名录等。

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可以根据重大气象灾害应急、气象保障应急和部门内部突发事件处置不同情况以及实际需要适当增减应急预案内容。

第十七条 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当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单位和专家的意见,与相关的预案做好衔接。涉及其他单位职责的,应当书面征求相关单位意见。涉及相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要求或实际需要,征求相关利益者的意见。必要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第四章 审查、备案和公布

第十八条 应急预案的审查,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预案编制工作小组或牵头单位将预案送审稿及各有关单位复函和意见采纳情况说明、编制工作说明等有关材料报本级气象应急管理机构初审。联合应急预案报牵头单位应急管理机构初审。因保密等原因需要发布应急预案简本的,应当将应急预案简本一起报送审批。

(二)气象应急管理机构组织专家评审。评审专家原则上不少于5人,一般应包括预案涉及领域的专家、相关法律专家和应急管理人员。

(三)气象应急管理机构将评审后的应急预案送本级气象法规管理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

第十九条 应急预案由气象部门以行政办公会议或行政公文形式审查批准,以各级气象局或直属企事业单位名义印发施行。联合应急预案由编制单位联合印发施行。

第二十条 应急预案审批单位应当在应急预案印发后的20个工作日内依照下列规定向有关单位备案:

(一)中国气象局应急预案报送国务院应急办备案。

(二)中国气象局直属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报送中国气象局应急办备案。

(三)省级气象部门应急预案报送省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机构和中国气象局应急办备案。

(四)省级气象直属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报送省级气象应急管理机构备案;市(地)气象部门应急预案报送市(地)人民政府应急管理机构和省级气象局备案。

(五)联合应急预案报送上一级气象应急管理机构、联合应急预案牵头单位所在地方政府应急管理机构备案。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一条 内容涉及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及其救灾行动的应急预案,应向社会公布。涉及国家秘密和业务保密规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应急演练

第二十二条 中国气象局应急管理机构负责组织编制应急预案演练指南,指导地方各级气象部门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

第二十三条 各级气象应急管理机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定期演练制度。预案编制单位定期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

第二十四条 各级气象应急管理机构应当制定应急预案演练年度计划。计划应包括演练牵头单位、参演单位、演练内容、演练形式、演练时间、演练保障等。应急预案演练至少每3年进行一次。

第二十五条 应急预案演练牵头单位根据年度计划制定演练方案并组织实施。根据预案性质和实际情况采取实战演练、桌面推演等方式,组织开展人员广泛参与、处置联动性强、形式多样、节约高效的应急演练。演练结束后,牵头单位应当对演练进行评估,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演练的执行情况,预案的合理性与可操作性,指挥协调和应急联动情况,应急人员的处置情况,演练所用设备装备的适用性,对完善预案、应急准备、应急机制、应急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对分析总结应急预案与实际应急需要的适用程度和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气象应急管理机构报告。鼓励委托第三方进行演练评估。

第六章 评估和修订

第二十六条 气象应急管理机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规定建立应急预案定期评估制度,分析评价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预案编制单位定期组织预案的修订,实现预案的动态优化和科学规范管理。

第二十七条 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气象保障应急预案应当至少每5年修订一次,部门内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联合应急预案根据需要及时进行修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预案编制单位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和情势变化,适时组织修订。

(一)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二)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三)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四)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五)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六)在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作出重大调整的;

(七)应急预案编制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第二十八条 修订后的应急预案应重新进行审查、批准、备案和发布。

第二十九条 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等,可以向气象应急管理机构提出应急预案修订建议。

第七章 培训和宣传

第三十条 各级气象局应将应急预案培训作为应急管理培训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干部培训、公务员培训、应急管理干部日常培训内容。制定有关应急预案培训大纲,通过编发培训材料、举办培训班、开展工作研讨等方式,对与应急预案实施密切相关的气象应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应急预案培训。

第三十一条 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应纳入气象科普宣传和培训计划。对需要公众广泛参与的非涉密的应急预案,应制作并向社会公众免费提供通俗易懂、好记管用宣传普及材料,并充分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

第八章 组织保障

第三十二条 中国气象局统筹指导全国气象部门应急预案体系的建设工作,负责国家级气象应急预案体系的综合管理。中国气象局直属单位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应急预案制定工作。

地方各级气象局负责统筹规划本行政区域内气象应急预案建设工作,负责本级气象应急预案管理。

第三十三条 各级气象局明确分管领导和管理机构,对气象部门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加强指导和监督。各有关单位要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相关具体工作,将应急预案的规划、编制、审查、发布、演练、修订、培训、宣传教育等工作所需经费纳入预算统筹安排。

第三十四条 各级气象应急管理机构要结合气象应急管理工作需要,建立健全各类应急预案数据库和应急决策指挥管理信息系统,提高应急预案的执行能力和水平。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由中国气象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5. 突发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答法律分析:流程如下:1.预防与应急准备2.监测与预警3.应急处置与救援4.事后恢复与重建5.追究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第四十九条 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者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人民政府可以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应急处置措施:

(一)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并妥善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以及采取其他救助措施;

(二)迅速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划定警戒区,实行交通管制以及其他控制措施;

(三)立即抢修被损坏的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向受到危害的人员提供避难场所和生活必需品,实施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以及其他保障措施;

(四)禁止或者限制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人员密集的活动或者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及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五)启用本级人民政府设置的财政预备费和储备的应急救援物资,必要时调用其他急需物资、设备、设施、工具;

(六)组织公民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要求具有特定专长的人员提供服务;

(七)保障食品、饮用水、燃料等基本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八)依法从严惩处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制假售假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稳定市场价格,维护市场秩序;

(九)依法从严惩处哄抢财物、干扰破坏应急处置工作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维护社会治安;

(十)采取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的必要措施。

第五十条 社会安全事件发生后,组织处置工作的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并由公安机关针对事件的性质和特点,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应急处置措施:

(一)强制隔离使用器械相互对抗或者以暴力行为参与冲突的当事人,妥善解决现场纠纷和争端,控制事态发展;

(二)对特定区域内的建筑物、交通工具、设备、设施以及燃料、燃气、电力、水的供应进行控制;

(三)封锁有关场所、道路,查验现场人员的身份证件,限制有关公共场所内的活动;

(四)加强对易受冲击的核心机关和单位的警卫,在国家机关、军事机关、国家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外国驻华使领馆等单位附近设置临时警戒线;

(五)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必要措施。

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事件发生时,公安机关应当立即依法出动警力,根据现场情况依法采取相应的强制性措施,尽快使社会秩序恢复正常。

6. 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处置

进一步落实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管理责任,确保学校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切实加强系统管理,明确责任,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各部门行政一把手为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建立和完善本部门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组织,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制定网络安全事故处置措施和应急预案,配备兼职信息安全管理员,具体负责本部门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

二、坚持“归属管理”原则,实行24小时网络监控制度,切实做到“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做好自己的事”。负责本部门所属人员(教工及学生)不利用网络制作、传播、查阅和复制下列信息内容:损害国家及学校荣誉、利益、形象的;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含有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三、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负责加强对本部门上网信息及内容的审查,确保上网信息的安全和保密信息不泄漏。

四、教学单位要摸清学生群体建立的内部交流群,学生管理人员应参与学生交流群加强监控与引导,对交流群中出现的不当言论及时制止、教育,对可能引发严重后果的情况及时上报。

五、严格实行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如因管理不善致使本部门内发生重、特大信息安全事故或严重违纪违法事件的,按有关规定对部门和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六、在责任期内,责任书各条款不因负责人变化而变更或解除,接任负责人应相应履行职责 。

7. 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及流程

一、编制目的

  为防止重大火灾事故发生,出现火灾情况下做出快速、正确的反应,在事故发生第一时间内有效地扑灭火灾、抢救伤员、疏散伤员和物资,把火灾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

  

  三、应急组织机构及与职责

  设立事故现场指挥组、通信联络组、火灾扑救组、职员抢救组、物资疏散组、后勤保障组。

  (一)现场指挥组:

  总指挥员总经理xxx联系电话:

  现场指挥:副总经理xxx联系电话:

  组员:1—2名(保卫科或安全科)联系电话:

  主要职责:

  (1)定期组织安全检查,消除不安全隐患;对企业职工进行安全教育,掌握安全消防知识;

  (2)对消防设备和设施及时进行监测和更新,保障处于有效使用状态;

  (3)当接到火灾报警后,迅速通知各组负责人,到现场按自身任务迅速施救;

  (4)组织全体职工进行应急预案演练。

  (二)通信联络组:

  现场值班员、办公室值班员。值班电话:

  主要职责:在指挥组领导下,负责与消防、医院、公安等有关部门的联系,确保通信畅通。

  (三)职员疏散抢救组:

  负责人:xxx(厂办保卫科)联系电话:

  组员:1—2人有关车间班组部门负责人联系电话:

  主要职责:负责引导对火场内被困职员疏散、解救或送至医院,听从指挥职员调动,不得擅自进入火区。

  50人以上生产车间应张贴紧急疏散示意图。如:

  (四)火灾扑救组:

  负责人:保卫科或义务消防队负责人

  组员:义务消防职员10—15名

  主要职责:

  1、在指挥组的统一领导下,利用单位内所有的灭火设施灭火。

  2、协助配合公安消防队灭火。

  (五)物资疏散组:

  负责人:xxx(厂办或供销科负责人)联系电话:

  组员:10—15名,由供销科/仓库保管职员/厂内车辆驾驶员等组成。

  主要职责:对火灾现场或有可能受到火灾威胁的火灾现场周围的危险品、价值较高的贵重物品进行抢救疏散。

  (六)后勤保障组:

  负责人:xxx(厂办负责人)联系电话:

  组员:1—2名(办公室职员)

  主要职责:

  1、负责有关灭火、救援设备、物资的保障;

  2、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的接待,以及灭火相关工作,如保护现场,接等有关职员,协助火灾前期调查等。

  四、应急响应

  1、第一发现火情职员或得知火情的值班人立即报119。

  报警要求:说明失火的具体的地址、失火的位置、单位名称、失火物品名称、火势大小、火灾现场有无危险品、报警人姓名、报警所使用的.电话号码。

  2、现场值班员或负责人将火情通知指挥组总指挥(或其它负责人),迅速在指定位置集合,听从统一安排部署。

  3、各组成员由本组负责人通知,按部署迅速展开行动。

  五、应急救援的基本任务

  1、立即组织营救受害职员。在应急救援过程中,本着“先救人后救火”的原则进行。组织撤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险区域内的其他职员。

  2、迅速控制事态。抓住火灾初级阶段有利时机朴灭火灾,火灾扩大阶段要积极配合消防部门朴救。力争把火灾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3、消除危害后果,做好现场恢复。

  4、查清事故原因,评估危害程度。

  八、预案管理与评审改进

  1、每年定于11月9日消防日或前后演练一次,针对实际情况以及预案中所暴露出的缺陷,不断地更新、完善和改进。

  2、本预案报区消防大队、区安监局、镇安监站各一份备案,以求得上级安全部门的指导和支持。

8. 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五十条:

第五十条 社会安全事件发生后,组织处置工作的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并由公安机关针对事件的性质和特点,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应急处置措施:

(一)强制隔离使用器械相互对抗或者以暴力行为参与冲突的当事人,妥善解决现场纠纷和争端,控制事态发展;

(二)对特定区域内的建筑物、交通工具、设备、设施以及燃料、燃气、电力、水的供应进行控制;

(三)封锁有关场所、道路,查验现场人员的身份证件,限制有关公共场所内的活动;

(四)加强对易受冲击的核心机关和单位的警卫,在国家机关、军事机关、国家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外国驻华使领馆等单位附近设置临时警戒线;

(五)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必要措施。

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事件发生时,公安机关应当立即依法出动警力,根据现场情况依法采取相应的强制性措施,尽快使社会秩序恢复正常。

9. 网络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启动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一般学生个体突发事件由学生处负责协调有关系部处理;较大学生个体突发事件由院长办公室负责协调有关处室、系部处理;重大学生群体和死亡事件报告学校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统一研究处理。

2.指挥、协调学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三)确保信息畅通。学生处、保卫处要建立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组成员必须24小时打开手机,保证信息畅通。

(四)设立学生突发事件救助专项资金。学生在校期间群体性突发意外伤害事故、重大安全事故、个体突发性急、重病以及其他突发性意外伤害事件中的救助费用由辅导员负责与学生处联系组织筹措,所有费用由校内学生资助经费垫付,事后清算。

(五)提供交通保障。由于学生突发事件的发生时间不确定,且经常在深夜发生。为保证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能迅速、安全的赶到现场,车队应安排值班车辆,给予必要的交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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