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构筑让创新人才安居乐业的生活保障体系。每个创新人才,都要吃饭、睡觉和生活,为创新人才提供优质、完善的公共服务,满足其对教育、医疗、住房、文化等方面的需求,让创新人才在城市能够安居乐业,是全球科技创新中心的一个普遍经验,如波士顿在市中心设计、建造密集的小户型公寓,让那些单身的创业者有立足之地。这一点,对生活成本高企的上海来说,既是建设全球科创中心的挑战,也应该是一个抓手。要从本土化、国际化、多样化的视野出发,打造一流、优质的教育、医疗、住房、文化、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特别是在居住保障方面,要加大人才公寓的规划建设,让每个创新人才解除后顾之忧,实现安居乐业,全身心投入创新事业。其次,健全保障创新活动及主体权益的法律法规体系。利益驱动是所有创新活动的动力之一,而依法保护创新成果商业化的动力及各自利益不受损失,营造有利于自主创新的法制环境,是全球科技创新中心应该具备的首要支持条件。例如美国硅谷有一系列与技术流动、人才相适应的法律环境,既有知识产权保护法,又有非常灵活的技术许可,既有鼓励员工流动的劳动法(形成快速转化雇主的能力),又有保护企业商业秘密的法则等,提高创新创业的预期,保护创新者的合法权益。对上海来说,当务之急,就是要制约科技创新的法律规章瓶颈,开展专题性立法调研,建立健全以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咨询服务等为核心的法律支持体系,为高精尖的科技创新活动铺平道路。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即培育极度尊重创新创业的价值观体系。培育正向的社会价值观念,对保护科技产业生态可持续性发展达成共识,形成特有的创新精神和创新文化,是全球科技创新中心持续发展的重要思想文化基础。例如硅谷的成功,与创新企业的自律开放(鲜有大公司利用资源拷贝或者压制小公司的创业项目)、敢于冒险(鼓励人才去创业和冒险,但同时也不会嘲笑失败)、宽容失败(科技初创公司彻底改变方向,投资者仍然愿意往里砸钱、愿意等待,允许出现“优雅的失败”,创业失败从来不是一件丢人的事情)、坚守诚信(投资人与创业者彼此信任,创业者不会也不敢欺骗投资人)、互利互惠的合作精神(只要你的产品独特、有价值,大公司就会愿意跟小公司合作)等价值观具有直接关系。这表明,科技创新中心同时也是创业中心,无法离开文化价值观的支撑。为此,上海在建设全球科技创新中心的时候,需要将创新与创业紧密结合,加大培育开放合作、宽容失败、诚实守信、互惠合作等价值观念体系,使之融入到每个创新主体的血液和行动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