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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的风险分析与政策解读-商建刚(互联网金融风险及监管研究)

来源:www.xuniwu.cn   时间:2022-12-19 12:43   点击:80  编辑:admin   手机版

1. 互联网金融风险及监管研究

互联网金融和基金两者都是某种理财途径,但这两个东东差异较大。互联网金融和基金,资金双方的关系不同。P2P提供的是非标准化产品,基金提供的是行业认可的统一标准,有正规监管的标准化金融产品。而面对普通人,我更推荐大家投一些互联网金融相关的产品(如:洋葱先生)这些平台,简单易懂风险低。

2. 互联网金融风险及风险管理研究

其一,整合风险管理研究。该领域的研究注重从更加综合、全面的视角对风险管理进行剖析,强调风险管理不应只是被动地降低风险和减少损失,而是要在风险中寻找机会和利益;

其二,企业风险指数研究。此类研究强调风险是可以观察与测量的客观个体,在研究方法上重归纳、分析、证明与量化,体现了风险管理技术的进步;

其三,企业风险预警研究。此领域的研究则关注风险因素在形成风险事件之前会以某种形式表现出来,并且能够通过科学分析进行预测,体现了风险管理观点的革新。

3. 互联网金融风险及监管研究中心

  P2P网贷行业监管部门相互配合工作,共同促进网贷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1.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制定统一的规范发展政策措施和监督管理制度,指导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做好网络借贷规范引导和风险处置工作。   

2.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涉及的电信业务进行监管。   

3.公安部牵头负责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进行互联网安全监管,打击网络借贷涉及的金融犯罪工作。   

4.国家互联网信息管理办公室负责对金融信息服务、互联网信息内容等业务进行监管。   

5.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规范引导、备案管理和风险防范、处置工作,指导本辖区网络借贷行业自律组织。   

6.省级网络借贷行业自律组织应当将组织章程报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备案,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受理有关投诉和举报,开展自律检查等。

4. 互联网金融的风险与监管

1、借款人有违规行为。用户在使用京东金融其他小额贷款产品时出现了违规行为,比如使用金条后没有及时还款,逾期导致小白信用分降低。这些行为就会让系统对用户的账号采取风控措施,从而导致白条无法解冻。此时,大家需要先还清欠款,然后等待系统重新评估才行。

2、存在风险交易行为。用户在解锁白条时,如果不是用常用的设备登录,定位也不是常在城市,那么就会让系统怀疑账户存在安全风险。此时,为了保障资金和账户安全,也不会同意解锁。所以,建议大家还是换回常用神,在熟悉的网络环境下再尝试解锁,成功率可能会更高。

由此可见,京东白条解锁是有可能失败的,如果大家想要顺利解锁,那么需要解除风险。大家可以通过在京东商城消费、缴纳水电费、还信用卡等行为来提高账户活跃度,或者将闲置资金存入到小金库理财来增加自己的经济实力,向系统体现自己的还款能力等。

5. 互联网金融风险及其监管研究

互联网金融的特点:

1.

成本低:

互联网金融模式下,资金供求双方可以通过网络平台自行完成信息甄别、匹配、定价和交易,无传统中介、无交易成本、无垄断利润。一方面,金融机构可以避免开设营业网点的资金投入和运营成本;另一方面,消费者可以在开放透明的平台上快速找到适合自己的金融产品,削弱了信息不对称程度,更省时省力。

2.

效率高:

互联网金融业务主要由计算机处理,操作流程完全标准化,客户不需要排队等候,业务处理速度更快,用户体验更好。如阿里小贷依托电商积累的信用数据库,经过数据挖掘和分析,引入风险分析和资信调查模型,商户从申请贷款到发放只需要几秒钟,日均可以完成贷款1万笔,成为真正的“信贷工厂”。

3.

覆盖广:

互联网金融模式下,客户能够突破时间和地域的约束,在互联网上寻找需要的金融资源,金融服务更直接,客户基础更广泛。此外,互联网金融的客户以小微企业为主,覆盖了部分传统金融业的金融服务盲区,有利于提升资源配置效率,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4.

发展快:

依托于大数据和电子商务的发展,互联网金融得到了快速增长。以余额宝为例,余额宝上线18天,累计用户数达到250多万,累计转入资金达到66亿元。据报道,余额宝规模500亿元,成为规模最大的公募基金。

5.

管理弱:

一是风控弱。互联网金融还没有接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也不存在信用信息共享机制,不具备类似银行的风控、合规和清收机制,容易发生各类风险问题,已有众贷网、网赢天下等P2P网贷平台宣布破产或停止服务。二是监管弱。互联网金融在我国处于起步阶段,还没有监管和法律约束,缺乏准入门槛和行业规范,整个行业面临诸多政策和法律风险。

6.

风险大:

一是信用风险大。目前我国信用体系尚不完善,互联网金融的相关法律还有待配套,互联网金融违约成本较低,容易诱发恶意骗贷、卷款跑路等风险问题。特别是P2P网贷平台由于准入门槛低和缺乏监管,成为不法分子从事非法集资和诈骗等犯罪活动的温床。二是网络安全风险大。我国互联网安全问题突出,网络金融犯罪问题不容忽视。一旦遭遇黑客攻击,互联网金融的正常运作会受到影响,危及消费者的资金安全和个人信息安全。

互联网金融:

1.

互联网金融是传统金融行业与互联网精神相结合的新兴领域。

2.

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的区别不仅仅在于金融业务所采用的媒介不同,更重要的在于金融参与者深谙互联网“开放、平等、协作、分享”的精髓,通过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等工具,使得传统金融业务具备透明度更强、参与度更高、协作性更好、中间成本更低、操作上更便捷等一系列特征。

3.

理论上任何涉及到了广义金融的互联网应用,都应该是互联网金融,包括但是不限于为第三方支付、在线理财产品的销售、信用评价审核、金融中介、金融电子商务众筹创富通宝等模式。不是互联网和金融业的简单结合,而是在实现安全、移动等网络技术水平上,被用户熟悉接受后(尤其是对电子商务的接受),自然而然为适应新需求而产生的新模式及新业务

6. 互联网金融监管问题研究

互联网金融风险会排斥会计监督,互联网金融以与时俱进的发展理念对会计产生了影响,这种影响就是决策导向,也就是说互联网的金融理念导致了这种影响的发生。互联网金融思维的核心是平等、共享、开放、协作,它导致会计观念发生了改变。从用户体验层面来看,传统金融与互联网金融并没有太大的差距,原因是在客户看来,“以客户为中心”的理念并不是一种新型理念。在传统行业,很多商家都大力宣传“以客户为中心”的思想,客户接触的已经较多。而在现阶段,互联网技术飞速发展,随之而来的是人们理念的巨大变化。就同一种思想而言,互联网金融较传统金融在信息接受及传播、创新及大胆尝试方面具有较大的优势。同时互联网金融拥有海量资源,能够有效抑制交易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使供应商对消费者的需求和偏好有更好的把握,推出的商品更加符合消费者的需求。

互联网金融对会计行业存在着巨大的冲击,例如上文提到的一些大型的国有商业银行通常会对货币市场基金交易持不接受态度,这使得互联网金融企业之间并购与解散的速度加快,导致出现会计主体不明确及多元化现象。信息化的发展使得很多企业对会计的需求有减少,为此,会计需要在原有知识的基础上进行拓展学习,了解电子货币、行为数据等,提高自己的综合技能,为市场竞争和人才竞争取得优势地位。

7. 互联网金融风险及监管研究报告

天眼风险是款风险软件,发现公司或自然人的商业风险。“天眼风险”延续了天眼查“查公司,查老板,查关系”的特性,在此基础之上,根据“天眼关系”数据库关系图谱,实时监测公司和老板的动态风险。

天眼查是一款手机应用软件 。天眼查是以公开数据为切入点、以关系为核心的产品,在帮助传统企业或个人降低成本、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方面提供了产品化的解决方案。

例如,银行或金融担保机构可通过天眼查所提供的信息查询及关系挖掘服务,高效率获取更多更全面可靠的借贷企业的经营状况信息,以确保借贷资金的安全性,同时也为媒体在新闻报道中提供高效、可靠的线索查询渠道,优化信息求证方式。

天眼查已收录了全国超1.8亿+社会实体信息 (含企业,事业单位,基金会,学校,律所等),包含上市信息、企业背景、企业发展、司法风险、经营风险、经营状况、知识产权等300多种数据维度 。

8. 互联网金融风险及监管研究 论文

风险提示的论文是不能通过的。因为这样的提示是指不能公开发表的论文,而论文查重和发表都是不会允许的,所以不能过。

9. 互联网金融风险及监管研究方向

互联网消费金融,实际上就是信用贷款业务,主要运用于人们的日常消费中。就最近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发展形势可以看出,该项业务的本质是以消费为目的,信贷期限一般是1到2个月,金额通常在20万以下,可分为现金贷与消费贷两种。当前互联网消费金融呈现出较好的发展契机,大众的消费需求开始升级,信贷需求水平也随之上涨。

但从另一个角度看,互联网消费金融还存在着一些风险,需要找到科学的方式进行监控和管理。

10. 互联网金融行业存在的风险及管控机制研究

目前,互联网应用的大众化和金融服务的普惠功能提升已经呈深度融合、相互促进的大趋势,互联网金融创新有利于发展普惠金融,有旺盛的市场需求,应当给予积极支持,也应当占有相应的市场份额。对一些新的业务要留有观察期,冷静地分析总结,一切有利于服务实体经济和促进创业增长的金融创新均应受到尊重和鼓励。但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互联网金融的金融功能属性和金融风险属性,把失误可能引发的风险控制在可预期、可承受的范围内。这需要坚持底线思维,加强规范管理,促进以创新为动力的这一新型金融服务业态在可持续的轨道上健康发展。

一是互联网金融创新必须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合理把握创新的界限和力度。包括互联网金融在内的金融创新必须以市场为导向,以提高金融服务能力和效率、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为根本目的,不能脱离金融监管、脱离服务实体经济抽象地谈金融创新。互联网金融中的网络支付应始终坚持为电子商务发展服务和为社会提供小额、快捷、便民的小微支付服务的宗旨;P2P和众筹融资要坚持平台功能,不得变相搞资金池,不得以互联网金融名义进行非法吸收存款、非法集资、非法从事证券业务等非法金融活动。

二是互联网金融创新应服从宏观调控和金融稳定的总体要求。包括互联网金融在内的一切金融创新,均应有利于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有利于维护金融稳定,有利于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有利于央行对流动性的调控,避免因某种金融业务创新导致金融市场价格剧烈波动,增加实体经济融资成本,也不能因此影响银行体系流动性转化,进而降低银行体系对实体经济的信贷支持能力。

三是要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互联网金融企业开办各项业务,应有充分的信息披露和风险揭示,任何机构不得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承诺收益,误导消费者。开办任何业务,均应对消费者权益保护作出详细的制度安排。

四是要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平竞争是保证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的必然要求。在线上开展线下的金融业务,必须遵守线下现有的法律法规,必须遵守资本约束。不允许存在提前支取存款或提前终止服务而仍按原约定期限利率计息或收费标准收费等不合理的合同条款。任何竞争者均应遵守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要求,不得利用任何方式诋毁其他竞争方。

五是要处理好政府监管和自律管理的关系,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的作用。抓紧推进“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的成立,充分发挥协会的自律管理作用,推动形成统一的行业服务标准和规则,引导互联网金融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大型机构在建立行业标准、服务实体经济、服务社会公众等方面,应起到排头兵和模范引领作用。

11. 互联网金融监管研究方法

智慧监管是金融监管部门在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可控及网络安全风险有效防御的前提下,运用信息技术和数据驱动监管方式变革,通过积极应用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大数据等科技实现金融监管数字化转型,融合各方数据,挖掘数据价值,实现全方位态势感知、多维度分析评估和实时化预警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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