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互联网金融概况
互联网金融的特点:
1.
成本低:
互联网金融模式下,资金供求双方可以通过网络平台自行完成信息甄别、匹配、定价和交易,无传统中介、无交易成本、无垄断利润。一方面,金融机构可以避免开设营业网点的资金投入和运营成本;另一方面,消费者可以在开放透明的平台上快速找到适合自己的金融产品,削弱了信息不对称程度,更省时省力。
2.
效率高:
互联网金融业务主要由计算机处理,操作流程完全标准化,客户不需要排队等候,业务处理速度更快,用户体验更好。如阿里小贷依托电商积累的信用数据库,经过数据挖掘和分析,引入风险分析和资信调查模型,商户从申请贷款到发放只需要几秒钟,日均可以完成贷款1万笔,成为真正的“信贷工厂”。
3.
覆盖广:
互联网金融模式下,客户能够突破时间和地域的约束,在互联网上寻找需要的金融资源,金融服务更直接,客户基础更广泛。此外,互联网金融的客户以小微企业为主,覆盖了部分传统金融业的金融服务盲区,有利于提升资源配置效率,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4.
发展快:
依托于大数据和电子商务的发展,互联网金融得到了快速增长。以余额宝为例,余额宝上线18天,累计用户数达到250多万,累计转入资金达到66亿元。据报道,余额宝规模500亿元,成为规模最大的公募基金。
5.
管理弱:
一是风控弱。互联网金融还没有接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也不存在信用信息共享机制,不具备类似银行的风控、合规和清收机制,容易发生各类风险问题,已有众贷网、网赢天下等P2P网贷平台宣布破产或停止服务。二是监管弱。互联网金融在我国处于起步阶段,还没有监管和法律约束,缺乏准入门槛和行业规范,整个行业面临诸多政策和法律风险。
6.
风险大:
一是信用风险大。目前我国信用体系尚不完善,互联网金融的相关法律还有待配套,互联网金融违约成本较低,容易诱发恶意骗贷、卷款跑路等风险问题。特别是P2P网贷平台由于准入门槛低和缺乏监管,成为不法分子从事非法集资和诈骗等犯罪活动的温床。二是网络安全风险大。我国互联网安全问题突出,网络金融犯罪问题不容忽视。一旦遭遇黑客攻击,互联网金融的正常运作会受到影响,危及消费者的资金安全和个人信息安全。
互联网金融:
1.
互联网金融是传统金融行业与互联网精神相结合的新兴领域。
2.
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的区别不仅仅在于金融业务所采用的媒介不同,更重要的在于金融参与者深谙互联网“开放、平等、协作、分享”的精髓,通过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等工具,使得传统金融业务具备透明度更强、参与度更高、协作性更好、中间成本更低、操作上更便捷等一系列特征。
3.
理论上任何涉及到了广义金融的互联网应用,都应该是互联网金融,包括但是不限于为第三方支付、在线理财产品的销售、信用评价审核、金融中介、金融电子商务众筹创富通宝等模式。不是互联网和金融业的简单结合,而是在实现安全、移动等网络技术水平上,被用户熟悉接受后(尤其是对电子商务的接受),自然而然为适应新需求而产生的新模式及新业务
2. 分析互联网金融
互联网金融分析师是个不错的职业,随着科技的发展,互联网金融越来越融入我们的生活,给互联网金融分析师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3. 互联网金融概论
互联网金融的本质是金融基础设施是与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相同的金融基础设施
4. 互联网金融发展分析
互联网金融未来的发展应该涵盖以下方面,或者说这几大动向将真正改变证券业的商业模式:
一是证券销售的电商化,这不仅是销售渠道在形式上的扩展,更是充分发挥互联网平台的优势,致力于解决证券公司产品创新能力与社会投融资需求不匹配的问题。
二是互联网融资,包括近年来兴起的“人人贷”和“众筹”模式。这两者是对企业融资和证券发行方式的创新,但在当前我国的法律框架内都面临着制度缺失、法律地位有待明确的问题,存在着极大的法律和金融风险。然而,证券公司和监管机构在发展互联网融资方面是大有可为并且应该当仁不让的。证券公司完全有条件也应当借鉴互联网融资的一些思路,发挥已有的品牌、服务能力、监管环境等多方面的优势,充分利用互联网平台挖掘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并匹配个人的投资需求。与此同时繁荣柜台市场,提升证券公司在整个金融体系中的地位。监管层则不应当因为互联网融资存在争议就断然否定与扼杀,而应该积极探讨其可行性和操作性,规范和引导行业健康发展,提升资本市场对创新型企业及企业起步阶段融资需求的服务水平。
三是互联网证券交易,这不仅仅是指一般狭义理解的网上股票交易经纪,即券商以互联网作为工具向客户提供经纪服务,更多是指不需要借助经纪商或做市商等中介机构,通过网络直接撮合证券交易,相当于虚拟的证券交易所。这也是当前我国的国情和监管体制所不允许的。但是从技术进步的外在推动和市场发展的内在需求上看,基于互联网,追求更高效率、更低成本的场外证券交易方式的兴起是必然趋势。面对未来券商乃至互联网公司可能的竞争,居安思危、未雨绸缪是交易所明智的选择。从市场长远发展角度看,监管机构应该鼓励证券交易方式的技术创新及交易市场的良性竞争,推动市场积极地降低交易成本、提升交易效率,同时还要加强对新的交易方式下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防范新的技术手段引起的市场系统性风险。 限于篇幅,下文将以当前关注最多的证券销售电商化为例,就互联网金融对证券行业的冲击和机遇进行剖析,并就市场参与主体和监管机构可能面临的新问题、新挑战及应对策略进行重点阐述。
5. 互联网金融发展数据
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大致可划分为四个阶段。
(一)金融互联网阶段
第一阶段是2005年以前,这一阶段实际上大家叫它“金融互联网”,主要是通过互联网技术帮助金融机构做传统业务。
(二)第三方支付崛起
第二阶段是从2005年到2012年之间,网络开始在我国逐渐普及,在这个过程中,第三方支付机构随着电子商务逐渐成长起来,互联网与金融的结合开始从技术领域深入到金融业务领域,这一阶段的标志性事件是2011年中国人民银行开始发放第三方支付牌照,由此,第三方支付机构进入快速发展的轨道,为网络支付、结算等方面带来很大便利,随着电子商务和网络支付的发展,也使电子货币得到发展。
(三)互联网金融爆发式发展阶段
第三阶段是从2012到2013年,应该说2013年是中国互联网金融的元年,是互联网金融得到爆发式发展的一年,从这一年开始,P2P网贷平台发展迅速,各类依托互联网的众筹融资平台开始起步,第一家从事网络保险的公司获批,一些银行、电商以互联网为依托对传统业务模式进行互联网改造,加速建设线上的创新平台。
(四)互联网金融开始向全方位金融服务方向发展
从2014年开始,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进入到第四阶段,主要是互联网金融开始向全方位金融服务方向发展。移动支付、云计算、社交网络、搜索引擎等新兴技术与传统金融深入结合,催生出形态各异的互联网金融模式,可以为客户提供全方位、无缝、快捷、安全高效的金融服务。目前互联网金融的创新运营模式层出不穷,比如第三方支付平台模式、P2P网络信贷模式、P2B 模式(个人向小型企业提供贷款)、众筹筹资模式、随着电子商务崛起而产生的虚拟货币及交易等,以及电商发起创立的互联网银行模式,还有搜索比价模式,即通过金融产品搜索引擎的方式,在一个金融平台把有投资理财需求的个人和有资金需求的中小银行和小贷机构进行对接,使得商业银行能通过互联网渠道,批量获得客户。
6. 互联网金融的概况
拉卡拉发展互联网金融拥有支付、征信、理财、信贷、P2P等“十项全能”的业务。
做为国内首批拿到第三方支付全牌照的综合性互联网金融公司,拉卡拉拥有十年金融领域的行业积累,无论在数据应用还是风控体系上都有巨大的优势。
在目前,能做到对互联网金融产品全覆盖的,只有蚂蚁金服和拉卡拉,两家也是综合性互联网金融公司的典型代表。
拉卡拉不仅对用户的金融需求做到了全覆盖,而且每项需求的解决,都做到了行业内数一数二的位置。
因蚂蚁金服在金融行业做的时间较长,所以拉卡拉目前暂居互联网金融领域老二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