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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风险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www.xuniwu.cn   时间:2022-12-17 18:14   点击:213  编辑:admin   手机版

1. 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我国互联网金融的特殊风险

1.安全风险。互联网金融,依托功能强大的互联网平台,互联网平台具有松散、匿名、自由等特点,互联网的安全漏洞往往给互联网金融带来难以估量的安全风险。开放的网络通讯系统,神出鬼没难以预期的电脑黑客,不健全的网络监管制度和种种不成熟的身份识别技术和秘钥技术等一些列因素共同给互联网金融带来巨大的安全隐患。互联网金融使得大量的私人信息通过数据挖掘和数据分析被泄露出来,用于非法用途,给社会秩序带来混乱,给个人隐私带来风险。此外,由于我国互联网金融起步晚、基础薄弱,在发展过程中不仅大量借鉴了国外技术经验,同时也大量直接引进了国外的互联网金融软件系统。这样一来,就等于我国的互联网金融安全的命脉握于外人之手,缺乏互联网金融技术自主知识产权就缺乏互联网金融的独立性和自主性,没有了独立性和自主性,我国的互联网金融安全必然不堪一击。

2.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是指网络金融交易者在合约到期日不完全履行其义务的风险。网络金融业务和服务机构都具有显著的虚拟性。虚拟化的金融系统可以利用虚拟现实信息技术增设虚拟分支机构或营业网点,从事虚拟化的金融服务。网络金融中的一切业务活动,如交易信息的传递、支付结算等都在由电子信息构成的虚拟世界中进行。网络金融服务方式的虚拟性使交易、支付的双方互见面,只是通过网络发生联系,这使金融机构对交易者的身份、交易的真实性验证的难度加大,增大了交易者之间在身份确认、信用评价方面的信息不对称,从而增大了信用风险。我国目前的社会信用状况是大多数个人、企业客户对网络银行、电子商务采取观望态度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网络金融中的信用风险不仅来自服务方式的虚拟性,还有社会信用体系的不完善而导致的违约可能性。

3.流动性风险。流动性是商业银行正常存在的一种风险类型,银行的流动性来自于银行存款和贷款,一旦银行的存款不足以支付贷款所需,就产生了流动性的不足,这种流动性不足根源于银行偿还能力的有限和取款数量的难以预期。银行流动性直接关乎银行的经营能力和信用,流动性不足将导致银行货币流通的缓慢甚至停滞,严重时有可能导致银行的倒闭。

4.法律风险。法律风险是指由于网络金融立法相对落后和模糊而导致的交易风险。互联网是一个全球信息交互的平台,互联网金融是一个跨国界的金融平台,然而由于各个国家、地区经济制度和法律规定的差异,互联网交易双方对于互联网金融的规则很难达到完全一致,这就加剧了一些互联网金融的违规违法几率,从而诱发法律风险。互联网金融在很多发展中国家都刚刚起步,相关法律体系还不完善,如在网络金融市场准入、交易者的身份认证、电子合同的有效性确认等方面尚无明确而完备的法律规范。因此,在采用bis后,利用网络提供或接受金融服务,签订经济合同就会面临在有关权利与义务等方面的相当大的法律风险,容易陷入不应有的纠纷之中,使交易者面临关于交易行为及其结果的更大的不确定性,增大了网络金融的交易费用,甚至影响网络金融的健康发展。互联网金融存在的风险,严重威胁到了我国金融市场的稳定,阻碍我国互联网金融的纵深发展。面对互联网金融的诸多风险,我们要做好完全的风险防范措施。

2. 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解读

2018年8月,国家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小组组长、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在公开场合表示:"虚拟货币交易场所和1CO行为,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坚持露头就打!"

因此,虚拟货币交易属于非法行为。在此基础上进行的任何交易,一旦查处,国家都会予以严厉惩罚。

3. 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汇编

互联网金融是通过互联网技术和工具进行资金融通和支付及相关信息服务的一种现在金融发展模式。近几年,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及其向金融领域的渗透,互联网金融已在我国蓬勃兴起,短短几年时间,各种互联网金融产品不断出现,推动了整个金融业的快速发展。

但同时,互联网金融也集聚了风险隐患,由于缺乏相应的法律制度与行业标准,互联网金融市场主体鱼龙混杂,产品品质参差不齐,导致犯罪案件频发。

4. 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小组

主管部门为银监会成立的互联网金融协会,由央行直接监督管理。

互联网金融(ITFIN)是指传统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通信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投资和信息中介服务的新型金融业务模式。

互联网金融不是互联网和金融业的简单结合,而是在实现安全、移动等网络技术水平上,被用户熟悉接受后(尤其是对电子商务的接受),自然而然为适应新的需求而产生的新模式及新业务。是传统金融行业与互联网技术相结合的新兴领域。2016年10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5. 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国办发2016年21号

主要是金融风险。包括:

1,中央政府债务风险

2,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3,银行和金融机构风险(主要是坏帐)

4,企业债务风险(杠杆率太高)

5,个人债务风险(房贷)

6. 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汇总

目前,互联网应用的大众化和金融服务的普惠功能提升已经呈深度融合、相互促进的大趋势,互联网金融创新有利于发展普惠金融,有旺盛的市场需求,应当给予积极支持,也应当占有相应的市场份额。对一些新的业务要留有观察期,冷静地分析总结,一切有利于服务实体经济和促进创业增长的金融创新均应受到尊重和鼓励。但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互联网金融的金融功能属性和金融风险属性,把失误可能引发的风险控制在可预期、可承受的范围内。这需要坚持底线思维,加强规范管理,促进以创新为动力的这一新型金融服务业态在可持续的轨道上健康发展。

一是互联网金融创新必须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合理把握创新的界限和力度。包括互联网金融在内的金融创新必须以市场为导向,以提高金融服务能力和效率、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为根本目的,不能脱离金融监管、脱离服务实体经济抽象地谈金融创新。互联网金融中的网络支付应始终坚持为电子商务发展服务和为社会提供小额、快捷、便民的小微支付服务的宗旨;P2P和众筹融资要坚持平台功能,不得变相搞资金池,不得以互联网金融名义进行非法吸收存款、非法集资、非法从事证券业务等非法金融活动。

二是互联网金融创新应服从宏观调控和金融稳定的总体要求。包括互联网金融在内的一切金融创新,均应有利于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有利于维护金融稳定,有利于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有利于央行对流动性的调控,避免因某种金融业务创新导致金融市场价格剧烈波动,增加实体经济融资成本,也不能因此影响银行体系流动性转化,进而降低银行体系对实体经济的信贷支持能力。

三是要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互联网金融企业开办各项业务,应有充分的信息披露和风险揭示,任何机构不得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承诺收益,误导消费者。开办任何业务,均应对消费者权益保护作出详细的制度安排。

四是要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平竞争是保证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的必然要求。在线上开展线下的金融业务,必须遵守线下现有的法律法规,必须遵守资本约束。不允许存在提前支取存款或提前终止服务而仍按原约定期限利率计息或收费标准收费等不合理的合同条款。任何竞争者均应遵守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要求,不得利用任何方式诋毁其他竞争方。

五是要处理好政府监管和自律管理的关系,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的作用。抓紧推进“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的成立,充分发挥协会的自律管理作用,推动形成统一的行业服务标准和规则,引导互联网金融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大型机构在建立行业标准、服务实体经济、服务社会公众等方面,应起到排头兵和模范引领作用。

7. 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首次明确

一 什么是p2p

P2P即Peer to Peer,称为对等连接或对等网络,P2P技术主要指由硬件形成连接后的信息控制技术,其代表形式是软件。P2P起源于最初的联网通信方式,如在建筑物内PC通过局域网互联,不同建筑物间通过Modem远程拨号互联。其中建立在TCP/IP协议之上的通信模式构成了今日互联网的基础,所以从基础技术角度看,P2P不是新技术,而是新的应用技术模式。

二 技术简介

1.关键技术

P2p是一种基于互联网环境的新的应用型技术,主要为软件技术。

(1) 对于互联网上众多计算机,P2P应用比其他应用要更多考虑那些低端PC的互联,它们不具备服务器那样强的联网能力,同时对于以往的P2P应用技术,现在的硬件环境已经更为复杂,这样在通信基础方面,P2P必须提供在现有硬件逻辑和底层通信协议上的端到端定位(寻址)和握手技术,建立稳定的连接。涉及的技术有IP地址解析、NAT路由及防火墙。

(2) 在应用层面上,如果两个Peer分别代表两家不同的公司,而且它们已经通过互联网建立连接,那么一方的信息就必须为另一方所识别,所以当前互联网上关于数据描述和交换的协议,如XML、SOAP、UDDI等都是一个完善的P2P软件所要考虑的。

(3) 有通信就要有安全保障,加密技术是必须要考虑的。

(4) 其他需考虑的有如何设置中心服务器,如何控制网络规模等。

2. P2P技术与现有互联网技术比较

目前互联网主要技术模式是S/C方式,此方式要在互联网上设置拥有强大处理能力和大带宽的高性能计算机,配合高档的服务器软件,再将大量的数据集中存放在上面,并且要安装多样化的服务软件,在集中处理数据的同时可以对互联网上其他PC进行服务,提供或接收数据,提供处理能力及其他应用。对于一台与服务器联机并接受服务的PC机来说,这台PC机就是客户机,其性能可以相对弱小。而P2P技术的特征之一就是弱化了服务器的作用,甚至取消服务器,任意两台PC互为服务器,同时又是客户机,即对等。

3. p2p技术严格的说是一种网格

网格的定义:网格是在网络之上运行的软件基础设施,是连接集成不同硬件系统、软件系统、应用系统的纽带和粘合剂。

4. P2P技术特性

(1) 既是S又是C,如何表现取决于用户的要求,网络应用由使用者自由驱动。

(2) 信息在网络设备间直接流动,高速及时,降低中转服务成本。

(3) 构成网络设备互动的基础和应用。

(4) 在使网络信息分散化的同时,相同特性的P2P设备可以构成存在于互联网这张大网中的子网,使信息按新方式又一次集中。

三 技术应用

p2p技术目前主要应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及时通信: ICQ 、OICQ及IP电话技术

2.文件和其他内容共享——BT技术

现在人们已经很熟悉用BT下载资源,BT的全名,叫做BitTorren,中文译作/比特湍流,有许多网友直取谐音,戏称之为/变态,如抽掉贬义的色彩倒是十分形象,因为它的确是一种不同于互联网常态的资源交流机制。作为一种革新性下载工具,BT吸纳了P2P的技术优势,简单而有效地实现了下载压力的分担。BT首先在上传者端把一个文件分成了Z个部分,甲在服务器随机下载了第N各部分,乙在服务器随机下载了第M个部分,这样甲的BT就会根据情况到乙的电脑上去拿乙已经下载好的M部分,乙的BT就会根据情况去到甲的电脑上去拿甲已经下载好的N部分,这样就不但减轻了服务器端得负荷,也加快了用户方(甲乙)的下载速度,效率也提高了,更同样减少了地域之间的限制"比如说丙要连到服务器去下载的话可能才几K,但是要是到甲和乙的电脑上去拿就快得多了。所以说用的人越多,下载的人越多,大家也就越快,BT的优越性就在这里。而且,在你下载的同时,你也在上传(别人从你的电脑上拿那个文件的某个部分),所以说在享受别人提供的下载的同时,你也在贡献。

3.搜索引擎——基于p22的适应性信息检索系统的设计

本文提出的基于p2p的适应性信息检索系统的网络拓扑结构如图1所示。系统由若干个自治的结点组成,它们按照网络架构组成一个信息检索网络,每一个结点都是对等的。每一个结点都由一个客户端代理和一个服务器端代理组成。用户通过客户端代理提交提问,对于每个提问,客户端代理可根据具体情况,使用元搜索、爬行器和转交给服务器端代理等三种方式的任意组合进行检索处理,对于三种方式返回的结果文挡,客户端代理经过合并过滤之后呈现给用户。用户在浏览结果时,通过将文档标记为感兴趣或不感兴趣的方式,向客户端代理提交相关反馈。利用这些反馈,客户端代理可以建立一个用户模型,该用户模型一方面将用于今后的结果过滤,另一方面也将用于修改用户的原始提问,以便今后进行进一步的检索处理。与此同时,服务器端代理负责结点之间的通讯,它可以在接收用户模型和相关文挡的基础上,进行用户聚类,并在聚类的基础上,在具有相同或相似兴趣的用户之间实现合作式推荐和转发检索请求。

8. 互联网金融风险整治办

入职的背景金融风险核实调查,是一定会查网贷情况,一个员工如果被查出有借网贷,那么通过背调的几率比较低。

毕竟没有企业不担心,录用该求职者之后,该员工还不上钱,最后被高利贷打手找上公司,给公司惹来麻烦。

开公司就是要一个和气,一个稳定,如果经常有混社会的人来企业找麻烦,那么企业如何正常平稳的运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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